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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精佑先生被抓与严晓玲案有关吗?

本主题由 admin 于 2009-10-2 11:05 解除置顶

游精佑先生被抓与严晓玲案有关吗?



刘 晓原 于 2009-7-6,17:53  
今天早上,我接到了福建省的一个咨询电话,打电话的是一位女士。她告诉我,昨晚十一时许,十几个公安(有的穿了警服,有的没有穿)带着她老公到了家中,警察在没有出示搜查证情形下,拿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她老公随即也被带走。 她在电话中说,自己老公名叫游精佑。
    游先生妻子说,不知公安为何要抓她老公?我对她说,公安没有给拘留通知书,可能只是先传唤游先生。如果两天后还不放他出来,则是被公安机关拘留了。到时,公安机关会把拘留通知书发给家属。据我分析,游先生会是凶多吉少。
   据传,福建省几个网民的被抓是与严晓玲案有关。(注:以下六个自然段内容,摘自6月29日《法制网》的相关报道
   6月23日晚间起,新浪、网易、天涯社区、凤凰、中华网等多家知名网站论坛出现《严晓玲,她比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惨绝人寰:闽清常现无名女尸 严晓玲被8人轮奸》等帖文,引起网民广泛关注。
    文章称,位于闽清县医院对面的县文化馆里的“丽歌”KTV,系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与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县检察院涂检察官,伙同一个多次犯案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开办的。这家娱乐场所以贩卖K粉、介绍卖淫、胁迫卖淫、收取提成等为手段牟取暴利。
   文章中,林秀英叙述了女儿严晓玲长期被在闽清县有执法权力背景的聂志雄控制并被胁迫卖淫。2008年2月10日,严晓玲再次被聂志雄叫出去后一直未回家;2月11日,林秀英在当地医院见到了女儿的尸体。在医院,林秀英听到了医护人员议论,“至少五六个以上轮奸,甚至死后还奸尸”,聂志雄父亲还向她透露,“严晓玲被8人轮奸致死”。
   文章描述了林秀英的见闻:公安机关声称要交5000元才能做法医鉴定,警方将严晓玲子宫等器官割下以毁灭证据,掩盖事实等。最后,帖文公布了闽清县公安局局长刘伟光、县政法委书记陈继魁、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号码。
   文章被国内多家知名网站转载后,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6月24日,百度网站上搜索到关于严晓玲的消息已经上万条,网民普遍表达了对严晓玲悲惨遭遇的同情和黑恶势力的愤怒。许多人还将矛头指向了当地党委政府,“丧尽天良”“警匪一家”等情绪化的表达形成汹涌的网络舆论风暴。
  24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政治部副主任刘明通报了严晓玲死亡事件详情,他指出网络上传闻是谣言。
  游先生的被抓,不知是否与严晓玲案的“传谣”有关?

归类于:法制时评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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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五个网民被抓,至今也没有说法
刘 晓原 于 2009-7-6,17:54  
上午,我给福建林律师打了电话。林律师告诉我,他接受了吴华英家属的委托,曾经去找过承办案件单位——福州马尾区公安局法制处,但法制处不让他去会见,且不说涉嫌什么罪名,也没有将拘留通知书给家属。
   林律师还说,这次抓了五个网民。今天上午吴华英和范燕琼的女儿又去找了公安机关,有警察竟然说,他们就是有权力不给说法。
   我问林律师,公安为何要抓这五个网民?林律师说,公安机关怀疑他们传播了严晓玲被多人轮奸的谣言。
   吴华英是7月1日被抓获,范燕琼在6月底被抓。她们两个被抓,已经一个星期了,家属们也不知道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不仅不给说法,还不允许律师去会见。公安机关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办案违法行为,到底由谁来监督和纠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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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原 下午三时四十分,接到福建游精佑妻子的电话。她告诉我说,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以游精佑涉嫌诽谤犯罪而被刑事拘留。这次福建省抓获了五个网民,说他们传播了严晓玲遭轮奸致死案。诽谤犯罪一般是自诉案件,想不到公安机关又在动用公权力,以公诉案件来处理。又使我想起了杨佳案中的郏啸寅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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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AMOIIST 被警方带走的福州游精佑先生是本人的朋友,网名赫索格,热心维权,我记忆中,他在物资、金钱上帮助了很多人,比如说汇款帮助老纪、广东作家胡迪、屠夫等等,本人已经记不清他帮助过多少人,请大家关注他的遭遇//前两天他还在说起吴英华、范燕琼被拘留的事,今他又遭此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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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犯法。罪加一等!!!

:@
我可能反对你的观点,但是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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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网友“赫索格”7月5日被抓。“赫索格”原名叫游精佑,是一名桥梁高级工程师,现任向莆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近年来,介入了一些维权活动。他在物资、金钱上帮助了很多人,老纪、作家胡迪、屠夫等等都受过他的帮助。最近福建以“涉嫌诽谤罪”抓了五个网民,说他们传播了严晓玲遭轮奸致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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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晓玲案中,桥梁专家诽谤了谁?(2009-07-06 21:25:03)

标签:杂谈 分类:法制评论

   
   游精佑是桥梁高级工程师,现任向莆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近年来,游精佑关注和介入了福建省的一些维权活动。7月5日18时,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以游精佑涉嫌诽谤犯罪为由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羁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6月23日晚间起,新浪、网易、天涯社区、凤凰、中华网等多家知名网站论坛出现《严晓玲,她比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惨绝人寰:闽清常现无名女尸 严晓玲被8人轮奸》等帖文。文章被国内多家知名网站转载后,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6月24日,百度网站上搜索到关于严晓玲的消息已经上万条,网民普遍表达了对严晓玲悲惨遭遇的同情和黑恶势力的愤怒。许多人还将矛头指向了当地党委政府,“丧尽天良”“警匪一家”等情绪化的表达形成汹涌的网络舆论风暴。帖文中点了四个人的名,他们是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与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县检察院涂检察官,还有一个KTV老板聂志雄。
   这两篇帖文到底是出自谁之手,在6月24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紧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并没有提到。现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抓获了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等人,也许公安认定是他们所写文章或是他们加以了传播吧?
    这使我想起了杨佳案中的郏啸寅,他也是因为发了帖子而被指控诽谤公安机关形象而被抓。最后,案件不了了之在没有下文。诽谤犯罪的对象是自然人,不包括国家机关等单位。这个简单的法律常识,公安机关也是懂得的。但人家手中有公权力,硬要这样来认定,谁来监督他们呢?民众又能奈何得了吗?
  诽谤案一般是自诉案,由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案,才由公安机关动用公权力来侦办。两篇文章在6月23日晚开始出现,6月24日公安机关就澄清了事实。我真不知道,这两篇文章如何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又如何严重危害了国家利益
写到这里,使我想起了四月份网络上传播的《人大代表和公安局长勾结倒卖民女》之帖。该帖曝光后,不仅引起了陕西省公安机关的重视,还引起了国家公安部的关注。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是谣言帖,地方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作了说明。事情澄清之后,也没有动用公权力抓捕发帖人,陕西省洋县还是比较理智。
我以为,福建省公安机关既能澄清了事实,“受害人”是可以依公安调查结论提起自诉案,为何公安还要动用公权力来追究发帖者刑事责任呢?让侵权人与受害人依法自行解决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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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万万的网民抓的完吗?
可笑可耻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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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精佑
题图为游精佑担任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的建设中的向莆铁路线路图,图中的尤溪就是游精佑的工作地点.jpg (61 KB)
        2009年7月6日,福州市警方通知游精佑的家属,游精佑因为涉嫌诽谤,已经被拘留。目前,游精佑被拘留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7月5日中午,游精佑的家属已经不能与在尤溪县工作的游精佑电话联系。当晚,警察带游精佑来到游精佑在福州的家中,带走了一台电脑。6日,警方给了游精佑的家属一份拘留通知书。
  据游精佑参加的QQ群消息,游精佑前几天预感自己可能被限制人身自由,已经事先写好了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委托书,包括委托北京律师刘晓原。群友分析,警方认为游精佑涉嫌诽谤,可能与严晓玲案件有关。
  6日下午,游精佑的家属与北京律师刘晓原联系委托事宜。刘晓原律师6日傍晚已经收到刑拘通知书和委托书的照片。  
  游精佑是桥梁高级工程师,现任向莆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近年来,游精佑介入了一些维权活动。
        诽谤犯罪的对象是自然人,不包括国家机关等单位。这个简单的法律常识,公安机关也是懂得的。但人家手中有公权力,硬要这样来认定,谁来监督他们呢?民众又能奈何得了吗?诽谤案一般是自诉案,由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案,才由公安机关动用公权力来侦办。两篇文章在6月23日晚开始出现,6月24日公安机关就澄清了事实。
        6月23日晚间起,新浪、网易、天涯社区、凤凰、中华网等多家知名网站论坛出现《严晓玲,她比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惨绝人寰:闽清常现无名女尸 严晓玲被8人轮奸》等帖文。文章被国内多家知名网站转载后,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6月24日,百度网站上搜索到关于严晓玲的消息已经上万条,网民普遍表达了对严晓玲悲惨遭遇的同情和黑恶势力的愤怒。许多人还将矛头指向了当地党委政府,“丧尽天良”“警匪一家”等情绪化的表达形成汹涌的网络舆论风暴。帖文中点了四个人的名,他们是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与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县检察院涂检察官,还有一个KTV老板聂志雄。

附文一:
闽清“[url=/blog/javascript.:;]严晓玲[/url]”比东巴“[url=/blog/javascript.:;]邓玉娇[/url]”悲惨一万倍!
(转自曹培植2的[url=/blog/javascript.:;]博客[/ur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e31a580100dsmp.html
    闽清县医院对面的县[url=/blog/javascript.:;]文化[/url]馆里的“丽歌”KTV,系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兼梅城刑警队队长林宗颖与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和县检察院涂检察官伙同一个多次犯案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url=/blog/javascript.:;]社会[/url]头目聂志雄合伙开办的。这家娱乐场所以贩卖K粉、介绍卖淫、胁迫卖淫、收取提成等为手段牟取暴利。在“丽歌”KTV不远处的广播电视中心右边的地下室,是这家娱乐场所的“配套设施”,具体地说,是一些丧尽天良的不法之徒尽情渲泄兽欲的极乐[url=/blog/javascript.:;]世界[/url]。不知是巧合,还是必然,自从这家KTV创办以来,这个县城就时常出现无名女尸……
   
    今年49岁的访民林秀英,家住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梅溪东路563号,讲述自己唯一的年仅25岁女儿严晓玲惨遭警匪轮奸之死的悲惨经历,流泪不止,痛苦难当。以下就是笔者根据林秀英的讲述和相关材料,真实的记录这段惨绝人寰而又诉告无门的经历——
   
    一、案发前挣扎的母女
   
    案发前的2007年农历腊月28日晚,严晓玲被聂志雄等10多个同伙带到一个名叫“台山”的别墅“过年”。回家之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整日坐卧不安,还不时的向母亲林秀英蹦这样一些话来:“为了两个弟弟的命,我不能离开他们。”“如果我不去,他们就会追到我们家。”等等等等,这使没有文化丈夫又早死的村妇林秀英听得毛骨悚然,束手无策,唯一能够做的就是阻止女儿外出。
   
    2008年2月10日下午2点左右,聂志雄再次打电话叫严晓玲去,这个早已没有父亲的女孩顿时表现出惊恐万状的神情,母亲林秀英更是惊恐不安,说什么也不让女儿出门,但这个时候的严晓玲早已被有执法[url=/blog/javascript.:;]权利[/url]背景的聂志雄等所控制。对“报警”两个字想都不敢想,一心只想到家人的安危。
   
    当晚10点多钟,聂志雄又一次打电话来催促,这一次,严晓玲趁母亲稍不留神便溜了出去,当林秀英反应过来时,立刻连续拨打女儿手机20多次,但均处于关机状态,林秀英整夜未眠。
   
    二、严晓玲之死
   
    第二天,即2008年2月11日晚10点多钟,聂志雄一伙连同两名[url=/blog/javascript.:;]警察[/url]突然出现在昼夜不安的林秀英面前,并将林秀英从家中拉进一辆黑色轿车,直奔县医院。下车后,林秀英又看见另外两名警察,见此情形,林秀英恐惧到了极点!就在这时,两名护士指着一具女尸冲她说:“这是不是你女儿?”
   
    听到这句话,林秀英顿时手脚瘫软,伏下一看:一具仅穿睡衣、头发散乱、面目狰狞、牙关紧咬的女尸直挺挺的横那里,两只手腕上几道黑色抓痕十分醒目。看到这,林秀英顿时晕了过去……
   
    当林秀英醒来时陆续听到医护人员的议论:“这个女孩死的太惨太惨!”“连短裤、胸罩都没穿。”“阴道口张开很大,无法收缩。”“阴道内还有精液。”“至少五六个以上轮奸,甚至死后还奸尸。”
   
    这无疑是一起极其特大的惨绝人寰的轮奸案!然而,公安部门却不这么认为。
   
    三、公安说,抓人要有法医鉴定,而法医鉴定要交5千块钱,甚至要交五六万
   
    案发第二天,即2008年2月12日,林秀英一大清早就赶到公安局请求将聂志雄等缉拿归案,请求将能够证明聂志雄等胁迫女儿卖淫的手机、通讯簿等要回。然而,令林秀英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如此重大恶性案件,公安却说:“做法医鉴定才能抓捕他们。”紧接着又说:“要交5千块钱才能做法医鉴定。”随后甚至叫她“拿五六万来作法医鉴定。”
   
    四、公安将严晓玲子宫等割下后告知其家人:死于宫外孕
   
    2008年2月13日下午,林秀英请求经办人魏梦轩将其亲眼所见女儿会阴部撕裂状以及手腕上的抓痕写进笔录,但魏梦轩却以“这是检查拳打伤和刀砍伤的,不是检查阴道口和手指纹的”为由拒绝记录。随后,魏梦轩强行抓起林秀英的手在其编造的笔录上一阵乱按。林秀英知道魏梦轩的这种做法对查清女儿死亡[url=/blog/javascript.:;]真相[/url]极为不利,当场哭的死去活来。
   
    2008年2月14日,林秀英与亲戚再次请求公安记录其女儿会阴部撕裂状以及手腕抓痕。公安人员写了一份申请,叫林秀英亲属抄写。
   
    2008年2月16日,林秀英小儿子到公安再次要求法医鉴定未果,只好到县医院看望其姐姐尸体,一进太平间就惊讶的发现:其姐的子宫等下体被人割下,丢弃在一个红色塑料桶里。随后被告知:严晓玲死于宫外孕。
   
    五、聂志雄父亲说:8人轮奸
   
    案发第二天就有好心人前来偷偷告诉林秀英:严晓玲遭8人轮奸致死,而说出这句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聂志雄的父亲。
   
    六、诉求无门
   
    命案发生一年多来,林秀英不断向各级部门诉求,从县各有关部门,到市各有关部门,再到省各有关部门,甚至赴京上访。至今无人理睬,其残缺不全的女儿尸体也不得不冷藏至今。
   
    七、紧急报告,拯救女孩
   
    福建闽清“丽歌”KTV——这个以贩卖K粉、介绍卖淫,胁迫卖淫、渲泄兽欲、牟取暴利的娱乐场所,不知道残害了多少女孩,也不知是否还有像严晓玲甚至比其更为悲惨的女孩受害。为此,紧急报告[url=/blog/javascript.:;]国家[/url]有关部门,立刻组织专案组进行彻底,立刻拯救那些正于警匪手中残害的女孩,严惩这帮天良丧尽的警匪!
   
    林秀英电话:15059138927
   
    闽清县公安局办公室:0591-22372966
   
    闽清县公安局局长刘伟光:13905019089
   
    闽清县政法委[url=/blog/javascript.:;]书记[/url]陈继魁:13906903911 0591-22351902

附文二:
官方澄清闽清“2008.2.11”严晓玲死亡真相

东南网6月24讯 近日,一篇“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的贴文在网络流传,福州市委宣传部今天通过本网澄清严晓玲死亡真相。

  2008年2月11日晚10时许,闽清县公安局接到县医院报警称:一男子背着一女子到县医院急诊室,要求医生救
治,随即离开。该女子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立即组织梅城派出所民警赶往县医院了解情况。经医生介绍,死者系宫外孕造成大量出血死亡。当晚11时许,家住梅城镇梅溪路563号的林秀英闻讯,赶到急诊室对死者进行辨认,确认死者系其女儿严晓玲,并反映2月10日晚,其女严晓玲接到其男友聂志雄电话后出门未归,直至前一个小时,聂志雄与他的朋友告诉其女儿在县医院急救。

  随后,县公安局领导迅速组织刑侦大队与梅城派出所展开调查取证。经查,聂志雄(男,1976年4月2日生,已婚,家住梅城镇城关村西大路16号,吸毒人员)在梅城镇南北大街40号租住102套房,与死者严晓玲同居一室。经严晓玲家属辨认,该套房中衣物系严晓玲所有。县公安局当即组织精干警力,围绕死者死亡前后的活动、行为等问题以及关系人聂志雄等展开深入查访,依法传唤了死者生前接触的对象5人。据他们证实,死者严晓玲1998年与聂志雄认识,2007年底,由严晓玲在梅城镇南北大街40号寻租到102套房,由聂志雄每月出租金,两人开始姘居。2月10日晚,严晓玲离家和聂志雄到梅城镇丽歌KTV娱乐,直至凌晨1时许,才回到租住处休息,聂、严二人睡一张床,聂的两位朋友睡另一张床。次日凌晨2时许,严晓玲开始肚子疼,多次到卫生间呕吐、拉肚子,并服用胃药。2月11日上午8时许,黄某瑞先行离开,由聂志雄以及聂的朋友林某健照顾严晓玲。期间,他们以为严晓玲肚子疼痛是感冒引起,专门给她煮了稀饭和姜汤。当日下午2时许,聂志雄电话告诉严晓玲继父,告知严晓玲身体不舒服,准备送她回家,但严晓玲继父表示拒绝。严晓玲听罢就不肯回家。当晚6时许,聂志雄外出喝酒,留下林某健在租住处照顾严晓玲。直至晚上10时许,林某健发现严晓玲表情痛苦,就将她送到县医院急救室,并通过聂的朋友余某文将救治严晓玲的情况告知严的母亲林秀英。

  2月12日,严晓玲家属向县公安局提出对严晓玲死因进行解剖检验的申请。当天中午,县公安局法医在县医院对严晓玲进行解剖,发现死者体表无明显损伤,未见皮下出血,体内无骨折,后提取死者心血、阴道内容物、子宫及双侧输卵管等体内器官分别送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与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作进一步的病理学、理化和生物物证检验。3月3日,省公安厅作出输卵管妊娠并破裂的病理诊断,福州市公安局作出送检血液中未检出毒物和送检阴道内容物未见人的精子结论。由此县公安局作出法医学鉴定结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3月7日,梅城派出所抓获聂志雄,以吸食毒品予以劳教处理。现羁押在福州市劳教所。聂志雄承认1998年就认识严晓玲,并多次发生性关系。2007年严晓玲还堕胎两次。2007年底,由聂志雄出钱在梅城镇南北大街40号租住102套房,与严晓玲非法同居。在死前一个多月,严晓玲曾告诉聂"最近几个月月经都没来",但没有引起注意。

  事后,林秀英对省、市、县法医检验结果极为不满,以公安部门法医鉴定有误、聂志雄和公安局要赔偿等所谓理由,多次上访。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等单位和和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20多次登门做林秀英的思想教育工作。2008年4月1日以来,县公安局根据调查取证的情况和省、市、县法医检验结果,多次以书面的形式向林秀英作出答复:一是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不能立为刑事案件;二是关于赔偿问题,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渠道向法院提出;三是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公安机关可以帮助信访人通过党委、政府寻求解决。2009年1月12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门接访会,针对林秀英提出的疑点问题,县公安局一一作了说明,并当场出具相关调查案卷及尸检等相关证据,检察院、律师等工作人员就法律程序问题作了解释。会议议定:一是林秀英如不同意公安局法医尸检结论,可重新自找合法机构鉴定,如原鉴定结论有误,经费由政府负担;如鉴定结论无误,经费由林秀英本人承担。二是县公安局将严晓玲死亡的相关调查材料复印一份给林秀英。三是由县司法局派律师对林秀英进行法律援助,通过民事诉讼渠道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协助办理有关事宜,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依照法律程序积极配合。但林秀英固执己见,偏执地认为其女儿是被强奸致死,拒绝县联合会议提出的合理建议。(来源:福州市委宣传部)
附件:
[url=/blog/attachments/2009/07/2555_200907070335011Ff99.jpg][/url]
题图为游精佑担任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的建设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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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方违法关押维权人士范燕琼与吴华英

今天(76)是福州马尾区公安局抓押福建南平维权人士范燕琼第10天,抓押福清维权人士吴华英第6天,然而至今警方仍然没有给她们家属出具抓押的法律通知书,为此她们的女儿今天不约而同地前往马尾区公安局讨说法,但仍然被公安部门搪塞推托。

今天上午10点多钟,范燕琼与吴华英各自的女儿同时来到马尾区公安局,在大厅接待她们的值班警察让她们到里面找负责抓人的警察。当她们到该警察(警号145262)办公室时,警察又叫她们去找公安局法制科。

中午12点多钟两个小女孩找到法制科后,穿便衣的一位法制科警察跟她们说:范燕琼的案子正在侦查阶段,暂时不能给予书面手续;吴华英的刑事拘留手续已经在抓捕的24小时内寄出了。范燕琼的女儿追问这位领导:法律规定公安抓人并关押可以10天不出具书面手续?吴华英的女儿追问这位领导:既然已经寄出5天了,为什么我们还没有收到?能不能给我看一下你们的底稿?或者邮寄的存根?
该警察一看无法糊弄两个女孩,就赶紧借口躲开,再不露面了。

福建警方因为有人披露“闽清严晓玲被轮奸致死案”而以涉嫌“诽谤罪”将被怀疑的可能披露信息人范燕琼、陈焕辉、雪云与吴华英四人分别抓捕,但却至今不依法出具相关的法律手续,但又对外放风说将这四人已经刑事拘留,这是严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根据有关法律,传唤人不得超过24小时,而传唤之后必须作出拘留或者释放。拘留也必须及时通知当事人家属。现在范燕琼与吴华英在被关押10天与6天后,警方仍然不给家属书面通知,这是严重违法办案。希望福州警方立刻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公正办理范燕琼与吴华英等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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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第五位维权人士被刑拘 律师称警方对严晓玲案太过敏感作者:刘晓原/沧海      
   

   
    继范燕琼、陈焕辉夫妇、吴华英之后,福建维权人士游精佑7月5日下午六点因涉嫌诽谤罪被福州警方刑事拘留,当晚十一点左右警方在未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从游精佑家中抄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游精佑是桥梁高级工程师,现任向莆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近年来,游精佑关注和介入了福建省的一些维权活动。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7月6日上午接到游精佑妻子的电话,接受其委托代理此案。记者7月7日请刘晓原律师就福建最近一系列的“止谤”行动发表了看法。
   
    刘律师指出,公民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公安机关应在48小时内通知其家属,因此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所谓“在侦查阶段,不方便透露涉嫌罪名,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告知其家人”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一行为本身构成严重违法。刘律师置疑,既然公民传播的信息稍有不实,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又由谁来监督和追究呢?而且即使是犯罪嫌疑人或是罪犯,其合法权利都应受到法律保护,而现实状况难免让民众对法律失去信心。
   
    刘律师说,此案让他想起了杨佳案中的郏啸寅,郏啸寅也是因为发了帖子而被指控诽谤公安机关形象而被抓。最后,案件不了了之没了下文。诽谤犯罪的对象是自然人,不包括国家机关等单位。诽谤案一般是自诉案,由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案,才由公安机关动用公权力来侦办。《严晓玲,她比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惨绝人寰:闽清常现无名女尸 严晓玲被8人轮奸》两篇文章在6月23日晚开始出现,6月24日福州市公安局就澄清了事实,这怎么会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他又谈到四月份网络上传播的《人大代表和公安局长勾结倒卖民女》之帖。该帖曝光后,不仅引起了陕西省公安机关的重视,还引起了国家公安部的关注。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是谣言帖,陕西洋县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作了说明。事情澄清之后,并没有动用公权力抓捕发帖人。
   
    现在,福州警方因严晓玲案连抓五人,刘律师认为警方太过敏了,其实只要公安机关把案件事实说清楚就足够了,大可不必动辄给民众冠以“诽谤罪”进行打压,又或者让侵权人与受害人依法自行解决不是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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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晓玲案维权人士遭拘捕 律师会见要求被拖延2009-07-13多名曾调查福建闽清县严晓玲案的维权人士及访民先后遭拘捕,继范燕琼和陈焕辉夫妇之后,吴华英及游精佑等人也遭拘捕及抄家。代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也遭当局一再拖延。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心语报导

本台早前报导福州市公安局对严晓玲家人进行死亡威胁及打压对此案件进行了解及在网上披露的维权人士之后,据了解,再有多名人士相继遭拘押。继福建访民陈焕辉与妻子及维权人士范燕琼于六月份遭拘留之后,据海外博讯网星期天报导,福清市维权人士吴华英于7月1号凌晨遭到福州市公安拘传,直到9天后其家人才拿到公安局签发的拘留通知书。

本台记者星期一致电吴华英女儿,她表示:“我是过了差不多十天才收到的,拘留通知单上面就写诽谤罪,把我妈抓起来。我就很莫名其妙,她怎么可能犯诽谤罪,她天天在家里,诽谤谁啊,我很莫名其妙,我问他们,他们也不回答我。”

除了吴华英之外,访民游精佑也在一星期前遭拘捕,家里并被抄家,游精佑的女儿表示:“他们进来的时候根本没有出示类似搜查证那种东西,进来后就一直拍照,拍我的家怎样怎样,然后我爸就被带走。第二天,我妈准备去公安局要拘留证,她走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派出所打电话给她,叫她过去拿,上面就写诽谤罪,就上面几个大字,‘诽谤罪’。可是他们完全没有跟我们说诽谤谁,他们就直接给你扣一个罪名,然后我们就过去一直问他们。”

范燕琼被福州市马尾区公安抓捕,并关押在第二看守所已超过半个月,至今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其家人连日来前往与当局交涉,要求他们出具相关的法律手续,均遭到拒绝。据知情人士表示,被抓捕者曾经与严晓玲家属有联系,有的曾经在网上发帖。

本台记者就此致电闽清县公安局局长刘伟,但电话一直关机无人接听。

游精佑的代表律师刘晓原就此向本台表示:“现在正在福州,我是星期四过来的,星期五就和吴华英的律师,范燕琼的律师递交了要求会见的申请表,当时马尾区公安分局答复是三天内安排会见。刚才我给马尾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打了电话,他们一再强调,这个案件还要经过批准,我说我的申请已经三天了,你们的做法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我现在还在等他们的消息。”

记者:“是不是跟严晓玲一案有关呢?”
刘晓原:“应当是。我们认为是应该和这个案件有关,因为他们说严晓玲这个案件曝光的帖子,怀疑是他们所发的、传播的或者主写的,认为他们构成了诽谤。”

刘晓原表示,就算几位被拘捕的人士如同当局所宣称的写了文章批评当地政府几位官员,破坏了他们的形象,构成“诽谤” ,那也应由那几位官员提出控诉而非由公安机关来进行打压。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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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因“严晓玲案”抓捕7名维权人士
作者:肖天    文章来源:维权网      更新时间:2009-7-15
(维权网义工肖天报道)今天(7月15日)中午本网义工联系上了福建闽清被强奸致死者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女士,她在电话中悲愤地控诉着闽清县当局不作为,让自己的女儿含冤而死,现在又将自己的哥哥抓入看守所中,并说因披露自己女儿被强奸致死案,福建至今已经以“涉嫌诽谤罪”拘留了7名维权人士。下面是义工与林女士的对话:
义工:林女士,您好!请问你的哥哥现在放出来没有?听说拘留是15天,今天应该是第17天了,现在情况如何?
林女士:还没有放出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警方只说我哥哥是“涉嫌诽谤罪”。我哥哥能诽谤谁?不过是因为我不认识字,我请我哥哥帮我前去看看有关材料而已。警方居然就将他抓起来了。并且还抄走了我的诉讼材料与相关证据。昨天我给福州市政法委打电话,问他们为什么抓我哥哥?为什么现在还不放?他们居然劝我先将我冤死的女儿火化,然后才放人。这是什么道理吗?我说我不能再相信你们了,你们欺骗我太多了。我自己女儿冤死这么长时间,你们不给个公道,现在又抓了我哥哥,你们想把我逼到绝路上?闽清警方不给我活路,我到时就只有死给你们看了!政法委没有给我什么回答。今天福州警方说还要来闽清找我,现在可能还在路上。
义工:你看到过你哥哥的拘留通知吗?那上面究竟是怎么写的?是明确说拘留15天吗?
林女士:那个通知在我嫂子那里,我没有看到。只是听我嫂子说上面写的涉嫌“诽谤罪”。我想应该是拘留15天吧。你可以跟我嫂子联系。
义工:6月28日在抓你与你哥哥到福州公安局时,警察在追问你女儿案子披露情况中,主要追问些什么问题?
林女士:他们主要追问我是让谁帮写的上诉材料。我说自己在上访中碰到很多好心人,我都跟他们讲了自己女儿的冤情,也给了他们一些材料。我不知道是哪个好心人将材料揭露出来。难道写控诉材料也犯法?难道揭露我女儿冤情也犯罪?警方接着追问我是否认识范燕琼?我说自己记不清是否见过她。在追问中他们还提到一位网名叫“东哥”的人。追问他们与揭露我女儿案的关系,并说他们都“涉嫌诽谤罪”。看来警察都将他们抓起来了。
随后义工跟她解释说刑事拘留时间是一个月,然后可以延长一周,也就是说最后期限应该是37天就要作出释放或者是逮捕的进一步决定。那么林女士哥哥可能是刑事拘留,而不是行政拘留。接着义工给林女士的嫂子打电话。但电话几次打不通,后来接通,但对方听不到义工的话,再打时就一直是忙音。看来电话受到干扰。
从目前已经披露的情况来看,福建当局因为披露“严晓玲被强奸致死案”的消息而以“涉嫌诽谤罪”至少抓捕了7名维权人士。他们是:6月26日在福建连江县抓捕了范燕琼;6月28日抓捕了福州马尾区的陈焕辉夫妇。同日抓捕了林秀英的哥哥林爱德;7月1日凌晨抓捕了福清的吴华英。7月5日抓捕了福建桥梁工程师游精佑(网名赫索格)。而在审问林秀英时提到的“东哥”具体抓捕时间不详,估计应该在6月26至28日之间。这些被抓捕的人都被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但范燕琼的家属至今没有得到法律文书。代理范燕琼、吴华英、陈焕辉的福建律师已经依法向福州马尾警方提出会见,但到今日仍然没有得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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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清严晓玲案引出多人参与的“涉及国家机密”案件


[日期:2009-07-16]来源:参与  作者:沧海[字体:大 中 小]



记者从福建维权人士吴华英的代理律师林洪楠处得知,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人的代理律师715日收到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的书面通知,因为此案涉及国家机密,不准予律师会见当事人。林律师介绍说,几位律师对这一通知的感觉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认为代书人即使是文字上尖锐了一些,也有表达不同意见的权利,而且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在女儿死后一年多时间内一直在上访、要求立案,在无人理睬的情况下才托人在网上发贴,实属无奈之举。当记者问及,福州警方将此案定性为涉密案件,是否等于认为传播严晓玲案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或国家利益,林律师回答说大概一些地方领导还不适应互联网,他建议政府对网络舆论少一点压制,多一点引导,毕竟人心的向背决定一切。

当天,记者再次联系到受害人严晓玲的家人林秀英,获知629日因涉嫌“诽谤罪”被刑拘十五天的林爱德(严晓玲的舅舅)至715日晚仍未被释放,715日下午三点左右,四名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的警察来到林秀英家中调查,这是她第四次接受讯问。警方称此案还在调查中,所以不能释放林爱德,但没有出具书面解释。警方问林秀英,“为什么把材料给他们(维权人士)?发出这样的材料,不担心伤害到政府官员?”林秀英回答说,“他们(维权人士)帮助我,我感谢他们,我都是被你们逼的,你们不要怪谁,要怪只能怪闽清县那些经办人员。”福州警方对林秀英的讯问直到当晚九点多才结束。林秀英告诉记者,714日,闽清县政法委、信访局的领导又劝说她先把女儿的尸体火化掉,还说会把她的要求反映给上级领导,林秀英当场表示再也不会相信他们了。

为了严晓玲的死因能够真相大白,为了五名无辜维权人士能够早日恢复自由,也为了制止福州警方正在进行中的大规模“止谤”行动,请大家继续关注并发文支持福建闽清严晓玲案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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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严晓玲案被抓网民第六人——郭宝峰
    博讯消息,网民郭宝峰因严晓玲案今晨在家中被福州马尾警方带走。
    继之前的范燕琼、陈焕辉、吴华英、黄彩漂和游精佑五人,郭宝峰是因严晓玲案被福州公安以诽谤罪、泄露国家机密罪抓捕的第六人。
     据悉,,马尾公安昨晚还在抓网民,抓捕确认与严晓玲案有关。
    福州公安局马尾分局局长: 陈宇 办公室电话:0591-9399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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